鞍山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未知(-1)城市供水应当优先保证城市生活用水,并保障城市发展的用水需要。城市供水、用水实行开发水源和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相结合的原则。地方法规 · 鞍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