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条

已修改

污泥处理处置应当遵循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污泥用于土壤改良的,改良后的土壤应当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禁止用倾倒、堆放、直接填埋的方式对污泥进行处置。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