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旅游条例/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四条已废止未取得导游证或者领队证从事导游、领队活动,或者导游、领队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五十五条规定的,依照《海南经济特区导游人员管理规定》处罚。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