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旅游条例/第九章 法律责任第七十五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旅游景区开放前未按照规定备案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旅游景区不符合条件开放的,由景区主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