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二章 劳动力中介服务第十三条已废止劳动力中介服务机构有权了解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的基本情况,可以查阅用人单位和求职者的有关证件及资料;必要时,还应当到用人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从事劳动力中介服务应当如实向用人单位和求职者介绍有关情况。对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基本情况不明的,不得提供劳动力中介服务。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1月29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