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宗教事务条例/第二章 宗教团体第十三条已修改市宗教团体可以申请设立宗教院校。宗教院校的设立按照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以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