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已修改

核发排污许可(临时许可)证时,应当规定污染物排放的种类、因子、数量、浓度(强度、活度)、最高限值及排放方式、去向、时间。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