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发包和承包第九条已废止建筑工程施工的发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办理工程项目报建手续;(二)建设资金已经落实;(三)能够满足工程施工需要和符合有关规定的技术资料和图纸;(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