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发包和承包第八条已废止发包方应当按照建设项目分级管理权限,向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项目报建手续。建设工程项目分级管理权限,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