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三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已废止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