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三章 社会保障第二十五条已修改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乡各种形式的医疗保障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医疗需要。农村老年人参加合作医疗,村集体经济组织应给予照顾,有条件的地方,老年人可免交合作医疗费。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9月25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