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一条有效进行罚款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收据,罚款收入全额上缴同级财政部门。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