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第二章 职业教育体系第九条已废止初等职业学校教育是指初中阶段的职业教育,培养具有一定专业基础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人员。初等职业学校教育主要实行初中阶段分流,或招收初中毕业生进行1年的职业教育。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