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第二章 职业教育体系第八条已废止职业学校教育是可以向受教育者颁发学历证书的职业教育,分为初等、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教育。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