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第二章 职业教育体系第十条已废止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是指高中阶段的职业教育,培训中等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职业知识、技能要求较高的操作人员及中级技术工人等。中等职业学校包括职业高级中学(含中等技术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