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已废止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超出规定标准收取学费的,按有关规定处罚。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