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义务教育条例第三十三条已修改州、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为乡(镇)以上寄宿制学校、中小学设立医务室,配备专兼职医务人员。学校应当把卫生工作纳入整体工作计划,开设健康教育课。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