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藏族自治州义务教育条例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特点,面向全体学生,将德智体美劳等教育有机统一于教育教学活动中,培养学生独立思考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为学生全面发展奠定基础。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