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选举、辞职和罢免第四十三条已废止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代表职务,被原选举单位或者原选区罢免的,其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职务相应撤销,由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予以公告。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