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第二章 会议的准备和举行第十六条已废止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设立秘书处。秘书处由秘书长和副秘书长若干人组成。秘书处在秘书长领导下,办理主席团交付的事项和处理会议的日常事务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秘书处根据需要可以设立若干工作机构。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