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三章 发包、承包、中介服务管理第十六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招标过程中泄露标底,串通投标,故意抬高或者压低标价,利用行贿等不正当手段承包建设工程。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