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土族自治县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二十四条有效不得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和乱扔瓜果皮核、纸屑、烟头等废弃物,不得乱倒粪便、污水和随地便溺。地方法规 ·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