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七章 婚姻家庭财产权益的保障第四十六条有效因共同生活形成家庭关系的成员,不得侵占妇女在家庭共有财产中依法享有的财产权利。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2月1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