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七章 婚姻家庭财产权益的保障第四十五条有效离婚或丧偶妇女有权处理个人所有的财产,有携带个人财产再婚的权利。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2月1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