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三章 政治权利的保障第十三条有效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成员选举中应选举适量妇女。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2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