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三章 政治权利的保障第十四条有效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中的女性代表比例,应与本单位女职工所占比例相适应。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12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