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社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章 申请和审批第十三条已废止社会医疗机构需变更名称、地址、诊疗科目、法人代表、负责人及其他事项的,必须到原审核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