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五章 奖励与处罚第三十七条有效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或者当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给予通报批评,并由当地县级以上地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建议批准机关撤销其荣誉称号。地方法规 · 西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