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治理第三十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草原保护与治理,健全基本草原保护制度,推进发展生态畜牧业,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开展退化草原综合治理,科学利用草原资源,增加草原植被覆盖度,恢复和巩固草原功能。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