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治理第二十九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土壤环境,建立土壤环境监测网络,防止污染物侵蚀土壤,对受污染土壤的使用进行风险评估,修复污染耕地和场地。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