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第十五条有效各级师范院校和非师范院校学生接受师范专业教育,享受专业奖学金。专业奖学金由各级财政筹措,标准由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部门制定。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