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七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草原保护、建设、利用和监督管理等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5月27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