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办法/第五章 草原保护第四十二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对草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野生药用植物和种质资源、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建设工程应当为野生动物设置合理的迁徙通道。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5月27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