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自治县在遵照宪法和法律的原则下,有权采取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加速自治县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在贯彻执行上级国家机关决议、决定、命令和指示过程当中,如有不适合自治县实际情况的,自治机关可以报经该上级国家机关批准,变通执行或停止执行。地方法规 ·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