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肃北蒙古族自治县自治条例/第二章 自治机关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第十条有效自治县的自治机关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和自治县人民政府。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是自治县的国家权力机关,其常设机构是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大常委会)。人大常委会对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法规 · 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