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五十一条已修改定点医疗机构拒绝为参保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的,当事人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举报、控告,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其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拒不提供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本条例规定处理,有关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