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四章 服务区管理第二十三条已修改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文明服务,公开服务内容、标准、价格,保持服务区的安全、清洁、卫生。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9月29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