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有效违反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的,扣押采砂船舶,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