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助土族自治县森林管护条例第二条已废止在本县境内,从事森林、林木的培育种植、采伐利用和森林、林木、林地的保护和经营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互助土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