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第三章 科研和推广第十五条有效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可以根据生产、经营者的委托,进行农业机械产品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检测,作出技术评价,并为农牧民和农牧业生产经营组织选购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供可靠信息。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