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二章 路产管理第十二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有偿集资建设的公路,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者依照公路法的规定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公路,在规定期限内可以收取车辆通行费。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