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有效

国家机关应当建立单位负责人集体学法制度。

担任领导职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带头学法、守法和用法,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