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第八条有效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经费,确定相应的部门和人员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和年度计划应当报司法行政部门备案。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