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二章 野生动物保护第十五条已修改因保护野生动物造成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补偿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野生动物管理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6年11月29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