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三章 植树造林第二十一条已废止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单位和个人种植纪念树、营造纪念林或者以其他形式兴办绿化事业。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