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国防教育办公室的职责: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防教育规划的具体实施;

(二)负责了解和掌握国防教育的情况,对辖区内国防教育活动予以指导;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防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四)负责国防教育领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