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国防教育条例第八条有效国防教育办公室的职责:(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防教育规划的具体实施;(二)负责了解和掌握国防教育的情况,对辖区内国防教育活动予以指导;(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防教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四)负责国防教育领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