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条有效违反本办法规定,随地吐痰,乱扔果皮核、纸屑、烟蒂等废弃物的,或者摩托车、自行车、三轮车等未在划定的停车点停放的,由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依法委托的单位处以五元以上十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