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九条已废止当事人对市政工程设施管理部门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向其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逾期不申请复议,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