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办法/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已废止逾期不缴纳修复费、占用费或违章罚款的,每超过一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