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办法/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十三条有效饮用水自流沟实行封闭管理。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周边环境整治和管理,供水单位负责封闭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地方法规 · 兰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